综合分 = 减重量分×35%+减重率分×20% +(就餐记录分+运动记录分+体重记录分)× 15%
就餐、运动、体重的记录得分公式:
(实际记录次数 / 应记录次数)× 100。
其中,体重7天记录一次就可以。
实际记录次数7天多次也算一次。
就餐和运动,一天记录三次也算一次。
记录一次一分;
就餐记录每天不能超过3分;
运动记录每天不能超过1分;
体重记录每天不能超过1分;